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6-24 12:40:00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4 12:40:00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_工作动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审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广州市食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440113-04-01-378610)。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捷进二路53号。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备更新与增购、实验室配套升级改造两部分,其中,拟更新与增购设备164台,包括更新换代69台、增购95台;拟配套升级改造实验室建筑面积2999.87平方米,包括优化实验室空间布局,对功能布局、装修、水、电、空调等进行改造。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28.80万元,其中实验室配套升级改造投资1420.30万元(工程费用117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5.60万元,预备费67.63万元),设备更新和增置投资9508.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市本级财政(按不少于40%予以配套补足),具体以实际资金拨付情况为准。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设备更新与增置由广州市食品检验所自行组织建设,配套实验室改造拟通过委托代建模式实施。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2025-06-24 12:40:00
2025-06-19 09:04:00
2025-06-19 08:17:00
2025-06-17 18:21:00
2025-06-16 16:48:00
2025-06-15 08:25:00
2025-06-15 00:09:00
2025-06-14 19:51:00